灌阳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负责签发灌阳县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贯彻执行灌阳县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负责灌阳县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灌阳县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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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检疫监管处
制定灌阳县出入境卫生检疫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灌阳县出入境卫生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卫生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灌阳县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核生化恐怖事件的应对工作。
组织实施灌阳县卫生检疫行政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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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处
制定灌阳县法制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灌阳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及检验检疫政策法规研究。
负责灌阳县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司法调查、行政审批等管理工作。
负责灌阳县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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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处
制定灌阳县行政执法稽查工作规章制度和综合行政管理体系文件并组织实施。
负责灌阳县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绩效管理工作。
负责灌阳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检查、专项执法稽查、外埠通关抵京法检货物稽查等工作。
承担灌阳县授权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与执行、检验检疫违法案件举报与业务投诉的处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