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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牧厅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业机械化等产业(以下简称农牧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在湖南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
拟订湖南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农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流通等政策制定。
组织起草有关湖南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承担完善湖南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湖南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牧区草场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

下属机构

  • 农村经营管理处 提出稳定和完善湖南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
    指导湖南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提出湖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建设与发展。
    指导湖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
  • 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处 拟订湖南农牧业产业发展总体政策、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拟订湖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湖南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生产基地建设,指导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项目的实施,引导工商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化经营。
    负责湖南农民体育运动和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
  • 种植业管理处 负责湖南种植业行业管理,拟订湖南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湖南种植业结构调整和合理布局,指导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和重大技术推广。
    指导湖南耕地质量管理、旱作节水农业、种子生产经营管理、肥料和农药管理、植物检疫与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
    负责湖南种植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