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农机所
完成上级部门和灵川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灵川县农业机械化条例》等法律法规。
研究制订灵川县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的规划。负责制订灵川县农机化政策、管理制度等规定,又好又快推进灵川县农业机械化应用水平。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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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股
负责编制灵川县农机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灵川县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负责灵川县农机化统计和调研。
负责灵川县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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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化技术培训学校
负责制订灵川县农机人员培训规划。
灵川县拖拉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联合收割机和其它类型的农业机械的使用、修理、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考核签发结业证书。
负责向上级农机管理机关报送灵川县培训、教学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负责建立和管理灵川县农机人员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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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化技术推广站
负责灵川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试验和示范。
负责组织灵川县农机化生产,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跨区作业。
负责灵川县农机市场的监督管理。
实施灵川县维修质量及产品质量的检查与监督,处理因维修质量引起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