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乐都区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研究提出乐都区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发展方向、重大技术措施及产业政策,
贯彻执行国家和乐都区有关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农机行政执法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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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事项
组织实施乐都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
协调指导农业机械有组织地跨区作业;
研究制定乐都区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乐都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乐都区农机运用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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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负责乐都区组织农机科技成果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机械化重点攻关项目的初申、立项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本系统职称评聘工作;指导直属农机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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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负责乐都区农机维修网络建设、维修质量监督管理;
负责乐都区防洪抗灾农机用油计划的申报、分配、监督和抗灾机具的调度。
负责乐都区农机维修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
参与和组织农业抗灾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