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农业局
负责泰宁县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有关工作。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意见、建议和报批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指导泰宁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泰宁县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协调泰宁县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等服务业。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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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发展与农田基本建设股
参与泰宁县农民文化体育、农村“计生三结合”、机关定点帮扶等工作。
引导泰宁县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协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
拟订泰宁县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基地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的规划、计划,提出县级支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负责泰宁县农业各产业重点项目的综合平衡、审核申报,提出立项建议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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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股
提出泰宁县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负责泰宁县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农业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安全。
指导和监督泰宁县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使用,农用物资实行政府采购管理。
负责编报泰宁县农业局本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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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泰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
负责泰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承担泰宁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
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泰宁县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