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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公路总段

负责镇雄县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的管理养护,路产路权管理,公路超限运输、大件运输管理。
负责镇雄县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大中修、改善工程)国省干线路网改造(灾害防治、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等项目)、其他资金专项工程编制、申报、管理,按上级授权实施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及中央资金专项工程(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国省干线改造工程。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进行指导。
负责镇雄县辖区内公路水毁、雪灾、地震灾害应急抢险保通,跨区域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路局安排的抗灾抢险交通应急任务。
负责镇雄县辖区内国、边防公路的建设管理,交通战备物资管理,战时公路抢险保通。

下属机构

  • 工会 维护镇雄县公路总段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执行镇雄县公路总段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搞好镇雄县公路总段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代表和组织镇雄县公路总段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 纪委(监察) 督促检查镇雄县公路总段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廉政制度建设,督促管理部门和所属单位制定预防和腐败的措施,配合组织部门考察领导班子。
    负责检查镇雄县公路总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令的情况。
    开展镇雄县公路总段行风建设、行政效能监察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执法监察,负责所属单位的报审案件的审理工作。
    履行对镇雄县公路总段党员干部的监督,党纪政纪和廉政勤政教育。
  • 组织人事科 具体负责镇雄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定精神文明建设中长期规划和目标措施,并组织实施。
    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镇雄县公路总段党委的决议。
    制定镇雄县公路总段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镇雄县公路总段党委各类文件(决议、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等)的起草、审核、印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