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黑龙江 双鸭山 宝山区

宝山区公路总段

负责宝山区辖区内国、边防公路的建设管理,交通战备物资管理,战时公路抢险保通。
负责宝山区辖区内公路水毁、雪灾、地震灾害应急抢险保通,跨区域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路局安排的抗灾抢险交通应急任务。
负责宝山区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大中修、改善工程)国省干线路网改造(灾害防治、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等项目)、其他资金专项工程编制、申报、管理,按上级授权实施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及中央资金专项工程(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国省干线改造工程。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进行指导。
负责宝山区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的管理养护,路产路权管理,公路超限运输、大件运输管理。

下属机构

  • 行政办公室 经常深入宝山区基层做好调查研究,担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完成宝山区公路总段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宝山区公路总段领导的要求,掌握和了解上级和总段的指令、决定、决议、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搞好督办工作,并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
    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单位计生工作。
  • 组织人事科 在宝山区公路总段党委的领导下,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支部和党员两个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并负责抓好落实工作。
    负责宝山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解聘,工人技术等级升等评定,工作人员退休手续审核上报等工作。
    督促、检查宝山区公路总段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决议情况,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
    负责宝山区公路总段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和全员年度考核工作。
  • 纪委(监察) 受理宝山区公路总段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申诉,保护党员干部正当权利。对检举、控告、申诉等事宜登记造册,进行调查核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查处宝山区公路总段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按职权范围提出处理建议,及时上报总段党委。
    履行对宝山区公路总段党员干部的监督,党纪政纪和廉政勤政教育。
    承办宝山区公路总段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