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福建 三明 清流县

清流县公安消防局

对清流县社会各部门、单位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受清流县政府和清流县公安厅的领导,对社会消防工作实施宏观管理。
对清流县消防查品、消防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和清流县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部署清流县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地贯彻执行。

下属机构

  • 宣传处 制定清流县消防宣传教育规划,策划重大消防宣传活动。
    指导清流县各地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
    指导清流县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组织协调清流县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开展消防宣传,指导部队新闻报道宣传工作。
  • 法规标准处 组织清流县消防标准化学术交流与研究。
    编制清流县消防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规划,拟订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执法制度。负责局机关文电的法律审核。
    指导清流县消防法制建设,开展消防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执法内部监督。
    指导清流县消防执法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
  • 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 指导清流县各地编制城乡消防规划。
    指导清流县各地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消防中介服务组织管理、职业资格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
    指导清流县地方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制定相关制度规定。
    指导开展清流县消防志愿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