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公安消防局
任命营职干部,提出团职干部任用名单。
负责组织制定宁强县性的消防法规、规章,受理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复议案件。
对宁强县现役消防部队提供后勤供应(装备业务经费由地方政府负责)。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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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制定宁强县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指导宁强县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宁强县部属消防研究所、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及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工作。
组织开展宁强县消防科技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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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监督处
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宁强县消防监督工作。
分析研判宁强县火灾防控形势,提出对策和措施。
指导宁强县各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调查、消防行政刑事案件的办理。
组织开展宁强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指导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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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处
组织协调宁强县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开展消防宣传,指导部队新闻报道宣传工作。
指导宁强县消防宣传骨干和通讯员队伍建设。
制定宁强县消防宣传教育规划,策划重大消防宣传活动。
指导宁强县各地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