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公安消防局
对象山区消防产品、消防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负责协调与象山区直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及时研究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发展趋势,适时提出工作意见。
对象山区重大火灾及抢险救援事故实施指挥,负责象山区灭火训练工作的指导、检查、落实。
下属机构
-
防火监督处
分析研判象山区火灾防控形势,提出对策和措施。
指导象山区各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调查、消防行政刑事案件的办理。
组织开展象山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指导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象山区消防监督工作。
-
宣传处
指导象山区消防宣传骨干和通讯员队伍建设。
制定象山区消防宣传教育规划,策划重大消防宣传活动。
指导象山区各地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
指导象山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
法规标准处
组织、指导象山区消防标准的制修订和宣贯工作。
指导执行象山区消防标准相关的消防技术论证和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工作。
编制象山区消防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规划,拟订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执法制度。负责局机关文电的法律审核。
负责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国际消防标准化的国内归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