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广东 广州市 花都区

花都区公安局

维护花都区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管理花都区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维护花都区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管理花都区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下属机构

  • 治安管理处 依法管理花都区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指导花都区派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管理保安组织。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治安管理的法规,组织和指挥花都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包括治安案件查处和有关刑事案件侦破,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
    组织实施花都区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 指挥中心(研究室) 奉命承担花都区委、花都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的抢险救灾工作中通信联络、传达命令和协助指挥调度等任务。
    处置花都区突发事件和重大案件、事件,在执行各种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重要警卫任务以及警务行动中进行指挥调度。
    担负花都区性警务行动指挥以及执勤勤务的警力调配;随时接受、处置110电话报警和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紧急求助。
    负责掌握花都区公安工作情况、社会治安情况的综合分析收集、整理、上报、通报各类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开展专题调研,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当好领导参谋,组织协调全局性公安工作。
  • 交通管理局 指导花都区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组织、指导和监督花都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和侦破交通肇事及逃逸案件。
    组织、指导、维护花都区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
    指导花都区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