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公安局
监督管理长安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管理长安区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对长安区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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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工作处
承办长安区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指导长安区的戒毒工作。
负责长安区重大毒品案件的侦破。
组织、指导长安区公安机关对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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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
组织实施长安区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组织、指导和参与长安区重特大突发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
依法管理长安区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指导长安区派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管理保安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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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中心(研究室)
受理、处置长安区群众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电话投诉。
指导、协调、督促、检查长安区各级公安值班指挥机构的工作。
收集、整理、报告长安区重要公安动态信息。
奉命承担长安区委、长安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的抢险救灾工作中通信联络、传达命令和协助指挥调度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