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厅
制定新疆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等工作以及管理和协管干部。
指导、监督新疆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领导新疆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下属机构
-
警令部
组织协调新疆公安机关与省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负责公安部分配我省的国际维和警察、驻外警务联络官选派等警务管理工作。
负责新疆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组织实施新疆公安机关警务合作规划、计划。
负责新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保密、信息工作。
负责新疆公安系统统计、机要管理工作。
-
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办理新疆重大特大经济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组织、指导、监督新疆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掌握新疆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
-
治安管理总队
指导新疆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治安防范工作。内设勤务保障支队、场所特业和危爆物品管理支队、特巡警业务管理支队、基础建设支队、内部保卫和保安管理支队、治安行动支队。
指导、监督新疆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大型群体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管理工作。
指导新疆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
指导新疆巡警队、特警队建设以及处置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