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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信访局

承担督促检查中、平乐县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平乐县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市(区)和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平乐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承办平乐县委、平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向平乐县委、平乐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下属机构

  • 督查室 负责中央联席办、国家信访局、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新闻单位向平乐县交办信访事项以及平乐县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交办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协调、检查、调查和办结报告审核上报,工作。
    负责对平乐县信访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负责平乐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督查组日常工作。
    负责对平乐县信访局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提出建议,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 办公室 负责平乐县信访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负责平乐县信访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平乐县信访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负责平乐县信访系统和局机关的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 办信处 负责平乐县委、平乐县政府领导批示信件的办理工作。
    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信访局、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转送平乐县的人民来信。
    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给平乐县委、平乐县政府及平乐县委、平乐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来信,受理军队给平乐县委、平乐县政府的涉及地方问题的来信。
    筛选重要信息,编报情况反映和摘报。负责对平乐县办信工作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