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信息产业局
负责兴安县对兴安县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提出审查意见;
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
依法对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实行必要的经营许可制度;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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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运行处
组织实施兴安县重要工业品的应急调度,牵头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运行调控方案、政策、措施。负责兴安县工业经济总量平衡,促进产销衔接。
建立健全兴安县工业企业服务机制。承担工业国防动员工作。
监测分析兴安县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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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建立健全兴安县信息产业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及行政后勤工作。
承担兴安县信息产业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应急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综合协调兴安县信息产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指导、监督兴安县信息产业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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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工作组
根据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信息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建立和完善信息化评价体系,协调信息化的宣传普及与教育培训。
督促检查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决策的执行,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部门、行业和各市的信息化工作。
协调信息网络规划和实施中的问题;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产业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