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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依法履行保密管理职能,监督、检查《保密法》及其保密法规、规章的实施。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人民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命令、决定,制定具体落实的措施。
制定和组织实施国家保密工作计划,提出改进和加强保密工作的全局性、政策性建议。
拟定宁夏保密法规,经立法机关批准后颁布。

下属机构

  • 保密办公室主任 贯彻执行在宁夏保密管理制度,对保密办公室工作负责。
    在宁夏保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日常保密工作。
    制定宁夏保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宁夏保密员、计算机管理“三员”及涉密人员开展保密工作。
  • 保密员 在宁夏保密委员会及保密办领导下负责开展分管的日常保密工作。
    对宁夏各部门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对宁夏涉密人员、涉密载体、非密化处理依规定进行界定和管理。
    对宁夏涉密计算机、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相关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 保密委员会主任 对本在宁夏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掌握宁夏保密工作全面情况。及时研究和部署保密工作。
    对宁夏保密工作做出批示并提出明确意见和要求。
    对宁夏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