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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供销社

承办内蒙古委、内蒙古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贯彻中央、国务院和内蒙古委、内蒙古政府有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供销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参与组织发展内蒙古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构建面向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平台。
指导内蒙古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下属机构

  • 人事处 负责内蒙古供销社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干部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所属企业的干部。
    组织指导内蒙古供销社系统职工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管理所属院校和本级工会、社团。
    负责内蒙古供销社机关保卫工作。
    负责内蒙古供销社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 办公室 协助内蒙古供销社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的工作关系。
    负责内蒙古供销社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信息、宣传工作。
    负责内蒙古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保密、信访、外事、机关行政事务和房产管理等工作。
  • 机关党委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内蒙古直机关工委和内蒙古社党委的各项决议。
    负责内蒙古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负责内蒙古供销社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本级工会的组织、维权工作和对口帮扶及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