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体委
承办大兴安岭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制定大兴安岭青少年业余训练规划和政策,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和加强体教结合工作。
制定大兴安岭体育竞赛制度,指导和协调体育竞赛工作;负责跨区县以及市级以上体育竞赛的申报登记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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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体育处
组织大兴安岭青少年体育队伍参加全国青少年比赛。
组织大兴安岭青少年综合性运动会、大兴安岭青少年新苗调赛和年度青少年体育竞赛。
拟订大兴安岭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相关政策。
指导大兴安岭业余训练、学校体育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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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起草大兴安岭体育地方性法规、规章。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负责大兴安岭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研究大兴安岭体育事业发展战及政策。
负责大兴安岭体育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机关文电、文秘、信息、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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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处
审核大兴安岭申办国际、国内各级别竞技类体育赛事。
承担大兴安岭等级运动员、裁判员审批工作。
拟订体育竞赛制度和相关政策,指导大兴安岭优秀运动队训练管理工作,统筹规划运动项目和布局。
组织大兴安岭综合性运动会,组织运动队参加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