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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担规范新疆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研究拟订新疆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管理新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承担规范新疆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下属机构

  • 标准定额司 拟订新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指导监督新疆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拟订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行业工程标准、经济定额和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拟订新疆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
  • 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组织建设并管理新疆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拟订新疆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提出新疆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
    指导新疆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 建筑市场监管司 认定新疆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拟订新疆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拟订新疆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拟订规范新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