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芷江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芷江县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副局级事业单位,负责芷江县公积金管理中心芷江县地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
承办芷江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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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指南
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应按月缴存,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为职工代扣的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及单位等额配缴部分缴至中心指定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设立帐户。中心凭单位缴存登记表为缴存单位及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情况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或注销登记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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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单位协管员职责
负责芷江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变更、转移、支取等业务的统一办理。
负责芷江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单位每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计算。
负责芷江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开户。
指导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督促借款职工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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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部
负责芷江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导、监督、考核分中心、管理部、办事处、受托银行和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中心机构财务的经费核算。
负责芷江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资金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监督;
负责芷江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资金的计划管理、调度及保值增值;
负责芷江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导各管理部财务核算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