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人民法院
领导直属事业单位和法官协会的工作。
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协同编制部门管理本市法院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做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下属机构
-
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不服东宁县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
协助审判管理办公室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指导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监督工作事项。
负责东宁县人民法院办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和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件、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以及所有进入再审案件的立案、
负责东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上级人民法院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再审后,当事人依法上诉的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检察监督的审查和再审案件、
-
立案一庭,二庭
指导基层法院的立案工作;
指导基层法院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审查立案工作和信访工作。
负责东宁县人民法院立案窗口建设及导诉、材料收转、查询等立案窗口服务;
承办司法救助金报批;
-
司法鉴定处
对法官提出的涉案技术问题进行解释或者答复,
负责东宁县人民法院监督、指导本市各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负责东宁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调研及技术培训工作。
负责东宁县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