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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坎区人民检察院

对赤坎区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受理对赤坎区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并领导全国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组织指导赤坎区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检察系统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依法对赤坎区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赤坎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下属机构

  • 案件管理办公室 统一负责以赤坎区人民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的监督管理。
    统一负责对赤坎区侦查机关随案移送涉案款物和本院自侦部门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的监督。
    统一负责对赤坎区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办案流程监控、风险评估预警的监督。
    统一负责建立、完善赤坎区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体系。统一负责其他相关案件管理工作。
  • 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对赤坎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条线管理等。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职责。
    对赤坎区重大、复杂、疑难、敏感的案件进行个案指导。
    审查赤坎区公安机关对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的复核。办理二审上诉、抗诉案件。
    对赤坎区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备案审查。
  • 反贪污贿赂局 研究分析赤坎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直接立案侦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上级单位交办的以及发生在赤坎区地区的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
    组织、协调、指挥赤坎区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以及个案协查工作。
    对赤坎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