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人民检察院
受理对岳阳县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并领导全国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协同岳阳县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对岳阳县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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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理办公室
统一负责岳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查询系统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案件信息审核。
统一负责以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的监督管理。
统一负责对岳阳县侦查机关随案移送涉案款物和本院自侦部门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的监督。
统一负责建立、完善岳阳县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体系。统一负责其他相关案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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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对岳阳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条线管理等。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职责。
对岳阳县重大、复杂、疑难、敏感的案件进行个案指导。
审查岳阳县公安机关对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的复核。办理二审上诉、抗诉案件。
对岳阳县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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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污贿赂局
承办岳阳县下级院对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
研究分析岳阳县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直接立案侦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上级单位交办的以及发生在岳阳县地区的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
组织、协调、指挥岳阳县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以及个案协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