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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七星区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以及工作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主任会议审议。
审议决定七星区常务委员会认为应当依法审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根据七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七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设区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根据七星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七星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下属机构

  • 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七星区政府组成人员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七星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的目标责任书、述职报告的督办工作。
    指导七星区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负责对七星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
  • 研究室 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管理机关图书资料室。
    研究七星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研究、总结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
    编辑、印发七星区人大常委会内部刊物《调查与研究》、《七星区人大信息》、《人大情况通报》和《参阅资料》。
  • 办公厅 七星区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七星区人大常委会同全国人大、外省(市、区)人大和本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事宜。
    负责七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对全七星区人大系统信息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指导、规划、组织、协调和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七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财务、基建、车队等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机关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