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事局
负责湖里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会同湖里区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统筹拟订湖里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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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处
拟订湖里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湖里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工作。
负责湖里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湖里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负责湖里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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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建设处
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湖里区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完善湖里区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
负责拟订湖里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完善湖里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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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处
拟订湖里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审核并发布湖里区地方劳动定额标准。
牵头建立完善湖里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
完善湖里区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