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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人事局

负责泉港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会同泉港区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泉港区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泉港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泉港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负责泉港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下属机构

  • 规划财务处 承担泉港区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泉港区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代管帐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以及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参与拟订泉港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泉港区及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 职业能力建设处 完善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
    完善泉港区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
    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泉港区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负责拟订泉港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 工资福利处 负责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工作。
    负责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获奖提高退休费待遇工作。
    负责泉港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泉港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拟订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