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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人事局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凤县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凤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会同凤县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凤县(回凤县)工作或定居政策。
统筹拟订凤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凤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下属机构

  • 职业能力建设处 完善凤县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
    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凤县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负责拟订凤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完善凤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
  • 工资福利处 负责凤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凤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拟订凤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凤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综合管理凤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
  • 劳动关系处 完善凤县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
    负责凤县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
    拟订凤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承办中央在凤县单位工作人员、省级机关工勤人员和省属企业职工流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