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荔湾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能;研究拟定荔湾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政策和办法。
组织荔湾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和联网工作。
依法保护荔湾区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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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处
监督、指导、协调荔湾区各区事业单位各级机构规格的审核。
研究拟定荔湾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审核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
监督、指导、协调荔湾区各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工作。
研究荔湾区各类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及人员结构比例标准,编制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增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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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编制处
审核荔湾区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区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负责研究拟定荔湾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法规。
审核荔湾区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审核荔湾区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检察院、法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单位、市政府驻外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总额和领导职数,研究并协调市级党政群机关及各部门职责分工与职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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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处
审核荔湾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业务处办理的文稿。
负责起草荔湾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编办的重要文件、报告,组织协调机构编制理论研究和信息传递、交流工作。
协助办领导组织和协调日常工作。参与荔湾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机构编制管理活动。
负责荔湾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会议、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等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