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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乡镇企业局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湖南省发展乡镇企业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维护民和县乡镇企业合法权益,负责对民和县乡镇企业的积极支持、合理规划、分类指导。
组织指导民和县乡镇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工作。
会同民和县有关部门管理政府用于扶持乡镇企业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并实施监督。
负责民和县农业产业化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工作,研究扶持农业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协调发展。

下属机构

  • 农业产业化指导处 引导民和县农产品加工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
    会同民和县有关部门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和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拟定民和县有关农业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指导民和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建设工作。
  • 办公室 承办民和县乡镇企业局机会议组织、文电文秘、宣传信访、信息档案、文电起草、公文管理工作。
    拟定民和县乡镇企业局机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后勤工作。
    负责民和县乡镇企业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
    贯彻执行发展民和县乡镇企业的法规政策,维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
  • 三产业指导处 负责提出扶持民和县农村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引导民和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三产业转移。
    研究民和县农村三产业的发展。
    对民和县农村三产业发展进行宏观指导并提供各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