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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乡企局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湖南省发展乡镇企业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维护黑龙江乡镇企业合法权益,负责对黑龙江乡镇企业的积极支持、合理规划、分类指导。
会同黑龙江有关部门管理政府用于扶持乡镇企业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并实施监督。
负责黑龙江农业产业化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工作,研究扶持农业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协调发展。
承办黑龙江政府及农业部乡镇企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机构

  • 农业产业化指导处 引导黑龙江农产品加工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
    拟定黑龙江有关农业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拟定对黑龙江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扶植办法。
    会同黑龙江有关部门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和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 办公室 承办黑龙江乡镇企业局机会议组织、文电文秘、宣传信访、信息档案、文电起草、公文管理工作。
    拟定黑龙江乡镇企业局机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后勤工作。
    贯彻执行发展黑龙江乡镇企业的法规政策,维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
    负责黑龙江乡镇企业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
  • 规划统计处 指导黑龙江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资产评估工作。
    负责黑龙江乡镇企业局机机关财务工作;组织乡镇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以及地区间、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负责组织黑龙江出口企业产品展销工作。
    承担黑龙江乡镇企业统计职能,拟定乡镇企业、农村三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