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中心血站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乐都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批准设置乐都区中心血站,并报卫生部备案
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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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科
加强与兄弟科室之间的联系,取长补短,团结协作。定期召开全科人员会议,增强内部团结,研究存在问题,传达贯彻血站召开的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参加审定各产品的生产工艺、操作细则、质量标准、标签、包装及说明书。
负责乐都区中心血站对生产部门的洁净环境、工艺卫生及人员手指的消毒灭菌效果的质量检测。
定期深入生产部门,熟悉生产工艺和流程,根据质量检测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发现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科主任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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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管理科
加强与兄弟科室之间的联系,取长补短,团结协作。定期召开全科人员会议,增强内部团结,研究存在问题,传达贯彻血站召开的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负责乐都区中心血站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宣传无偿献血知识,负责乐都区中心血站解答献血者提出的有关献血的各种问题,保护献血者的隐私。
负责乐都区中心血站经常检查本科室各种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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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职责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保证血液和各类制品的质量,保证临床输血的需要。
领导制订血站长远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定期总结,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完成省、乐都区主管部门和输血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科室机构,配备人员。推荐副站长和聘任科室负责乐都区中心血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