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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1925年10月10日,由美洲致公堂总发起,在旧金山举行洪门团体恳亲大会,决定成立中国致公党。
不少华侨洪门人士认为,在险恶的海外环境中,有必要成立一个代表自己利益的正式政治组织,以提高华侨的政治地位,并参与祖国的政治活动。
辛亥革命后,革命果实被军阀所掠夺,海外华侨的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
提出了“锄暴扶弱,除暴安良”,的行动纲领,以保护华侨的生命安全和正当的生活工作权益,在经济上互助互扶。

下属机构

  • 组织处 承办信访工作,承办监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和上级交予的其他工作。
    提出全国和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有关人选的建议;
    提出本党市委委员、常委的拟任人选;
    负责中国致公党新疆委员会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和推荐工作,联系和指导基层组织工作;
  • 组织制度 党的各级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集代表会议,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在尚未成立省级委员会的地方,根据工作需要并在条件成熟时,可设中央直属的组织和工作委员会。
    下级组织要认真执行上级领导机构的决议和决定,向上级领导机构请示和汇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党的各级领导机构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县级及以上地方组织的建立和变更,由上一级组织审核,并逐级呈报中央批准。
  • 宣传联络处 负责中国致公党新疆委员会"省委经济联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帮助和指导基层组织开展社会服务;
    联系本党党员和省内外组织,做好海外联谊、"三胞"及各方人士特别是重点人物、社团的联络接待,组织开展办学、讲学、支边扶贫、科技咨询等工作;
    负责中国致公党新疆委员会省委机关文化建设;承办上级交予的其他工作。
    了解和掌握成员的思想动态,搞好成员的思想建设,负责中国致公党新疆委员会有关的理论研究及《新疆致公》、《致公信息专报》、新疆致公微信公众号及新疆致公网站的编辑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