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1925年10月10日,由美洲致公堂总发起,在旧金山举行洪门团体恳亲大会,决定成立中国致公党。
致公党的前身为洪门致公堂。洪门是我国清代初期出现的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的民间秘密组织,相传以洪武(明太祖年号)的洪字为代称。
不少华侨洪门人士认为,在险恶的海外环境中,有必要成立一个代表自己利益的正式政治组织,以提高华侨的政治地位,并参与祖国的政治活动。
下属机构
-
组织制度
基层组织的领导机构是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中国致公党团风县委员会并报告工作。
党的各级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集代表会议,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的个别领导成员,必要时可以由上级组织任免。筹建中的地方组织的领导成员,由上一级组织任免,并逐级呈报中央备案。
在尚未成立省级委员会的地方,根据工作需要并在条件成熟时,可设中央直属的组织和工作委员会。
-
宣传联络处
了解致公党党员思想动态,配合有关处室对致公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开展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负责中国致公党团风县委员会"省委经济联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帮助和指导基层组织开展社会服务;
负责中国致公党团风县委员会全省党员的思想教育和思想建设,指导基层组织的政治学习;
联系本党党员和省内外组织,做好海外联谊、"三胞"及各方人士特别是重点人物、社团的联络接待,组织开展办学、讲学、支边扶贫、科技咨询等工作;
-
参政议政处
负责中国致公党团风县委员会开展本党省委参政议政工作的研讨与培训;
负责中国致公党团风县委员会有关参政议政理论政策的研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中国致公党团风县委员会收集并反映社情民意;
拟订调研课题,搞好专题调研;收集有关信息,反映社情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