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辛亥革命后,革命果实被军阀所掠夺,海外华侨的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
提出了“锄暴扶弱,除暴安良”,的行动纲领,以保护华侨的生命安全和正当的生活工作权益,在经济上互助互扶。
19世纪中崛起,该组织逐渐发展到海外,并很快地适应华侨在海外生存和斗争需要,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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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处
承办信访工作,承办监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和上级交予的其他工作。
提出全国和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有关人选的建议;
提出本党市委委员、常委的拟任人选;
负责中国致公党吉水县委员会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和推荐工作,联系和指导基层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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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制度
下级组织要认真执行上级领导机构的决议和决定,向上级领导机构请示和汇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党的各级领导机构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同一职务一般可以连选连任两届,最多不得超过三届,在任期中可以根据任职年龄界限、工作需要、本人意愿等情况进行调整。
中央设立监督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可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设立监督委员会。
党的上级领导机构要加强对下级组织的领导,经常听取并及时处理下级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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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联络处
联系本党党员和省内外组织,做好海外联谊、"三胞"及各方人士特别是重点人物、社团的联络接待,组织开展办学、讲学、支边扶贫、科技咨询等工作;
负责中国致公党吉水县委员会省委机关文化建设;承办上级交予的其他工作。
了解和掌握成员的思想动态,搞好成员的思想建设,负责中国致公党吉水县委员会有关的理论研究及《吉水县致公》、《致公信息专报》、吉水县致公微信公众号及吉水县致公网站的编辑发行;
了解致公党党员思想动态,配合有关处室对致公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开展对外宣传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