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提出了“锄暴扶弱,除暴安良”,的行动纲领,以保护华侨的生命安全和正当的生活工作权益,在经济上互助互扶。
19世纪中崛起,该组织逐渐发展到海外,并很快地适应华侨在海外生存和斗争需要,
1925年10月10日,由美洲致公堂总发起,在旧金山举行洪门团体恳亲大会,决定成立中国致公党。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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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承担机关行政事务,负责中国致公党大名县委员会省委对内外的联系接待;
协调各处室办理全局性工作,承办上级交予的其他事项。
负责中国致公党大名县委员会综合性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负责中国致公党大名县委员会机关内部具体人事和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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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处
组织处主要承担的任务是贯彻执行本党中央组织发展的方针、原则;
提出全国和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有关人选的建议;
提出本党市委委员、常委的拟任人选;
负责中国致公党大名县委员会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和推荐工作,联系和指导基层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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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制度
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党的各级领导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中国致公党大名县委员会相结合的制度,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地方各级组织召开代表会议应报上一级委员会批准。
由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实行任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