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广西 桂林 永福县

永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监督管理永福县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简称特殊药品)和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中药材质量,监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承担永福县口岸药品进口备案工作。
组织开展永福县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发布相关日常监督检查信息。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审查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永福县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负责制定永福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督查跨区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产品抽样检验工作。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下属机构

  • 综合协调处 负责永福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的具体实施,承担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和对外交流工作。
    承担永福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参与永福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
    承担永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性调研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
  • 办公室 承担永福县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内部审计、财务和资产的管理等。
    负责永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外事、机关后勤、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督办等政务工作。
    负责拟定永福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安排、管理永福县有关项目经费,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 审批管理处 管理永福县各项审批事项的咨询与办理。
    负责推进永福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受永福县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和注册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永福县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