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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监督管理沧州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简称特殊药品)和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中药材质量,监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承担沧州口岸药品进口备案工作。
监督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化妆品相关标准的执行,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沧州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负责沧州食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治理和综合检查。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等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沧州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下属机构

  • 综合协调处 负责沧州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的具体实施,承担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和对外交流工作。
    负责沧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开展相关工作。
    承担沧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性调研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
    承担沧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 政策法规处 承办有沧州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等工作。
    组织实施沧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承办沧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协调工作。
    负责研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政策,负责起草沧州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 审批管理处 管理沧州各项审批事项的咨询与办理。
    办理沧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管理的行政许可受理和审批事项,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承担沧州口岸药品进口备案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沧州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
    负责推进沧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