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金融办
承办黑龙江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推进黑龙江金融改革创新综合实验区建设;指导、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金融发展。
负责联系中央驻黑龙江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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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处
起草金融方面的黑龙江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黑龙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承担黑龙江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黑龙江机关行政规范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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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室
组织拟订黑龙江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研究提出黑龙江金融业发展综合性政策措施。
承担黑龙江综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开展黑龙江金融运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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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服务处
支持推动黑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创新。
推动黑龙江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设。
引导协调黑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参与研究拟订黑龙江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重点工程、主导产业和重要区域发展的融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