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内蒙古

内蒙古邮政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
监督管理内蒙古邮政市场;
组织协调内蒙古邮政普遍服务以及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及办理国家邮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对外宣传,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编发邮政政务信息。
    负责起草内蒙古邮政业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
    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负责机关政府采购工作。
    负责协调地方政府,将行业规划、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本地城乡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管理并指导规划实施。
  • 市场监管处 负责对内蒙古集邮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
    负责掌握内蒙古邮政市场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市场主体的基础数据信息。
    负责对内蒙古邮政用品用具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
    负责依法监管内蒙古邮政市场,规范邮政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 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 负责内蒙古社会监督员管理,组织开展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社会监督工作。
    贯彻国家普遍服务、特殊服务标准,依法监督内蒙古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义务的履行和服务质量,
    依法对邮票销售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处理内蒙古涉及邮票管理的有关工作。
    保障并逐步提高内蒙古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