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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邮政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
监督管理本溪邮政市场;
组织协调本溪邮政普遍服务以及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及办理国家邮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起草本溪邮政业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
    负责协调地方政府,将行业规划、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本地城乡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管理并指导规划实施。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指导本溪行业法制建设,负责组织行业普法工作,有立法权的地市负责起草本溪邮政行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起草。
    负责本级邮政监管机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拟定邮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做好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 市场监管处 负责掌握本溪邮政市场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市场主体的基础数据信息。
    负责依法监管本溪邮政市场,规范邮政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负责依法查处侵犯信件寄递业务专营权的行为,维护信件寄递业务的经营秩序。
    依法开展本溪快递等邮政业务市场准入的相关工作,承担市场准入后的日常监管工作。
  • 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 贯彻国家普遍服务、特殊服务标准,依法监督本溪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义务的履行和服务质量,
    保障并逐步提高本溪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水平。
    掌握本溪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邮政普遍服务基础数据信息库。
    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保障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