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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邮政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
监督管理昌吉州邮政市场;
组织协调昌吉州邮政普遍服务以及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及办理国家邮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承办本级机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协调局内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昌吉州域内党政机关等协调工作。机关秘书、文电、会务、文书档案、印章使用与管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和重大事项的督办、起草综合性文稿等工作。
    负责信访工作,组织办理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 市场监管处 负责建立完善昌吉州邮政业统计工作制度,建立统计工作体系,负责统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供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及信息服务。
    负责监督、保障昌吉州快递服务质量,协助省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处理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服务质量的申诉和举报等有关事务,
    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对昌吉州集邮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
  • 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 依法负责审核昌吉州邮政企业分支机构设置或者撤销、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开办或停办的申请,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组织对昌吉州邮政企业贯彻执行邮政服务价格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违法价格政策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监督检查昌吉州机要通信工作,保障机要通信安全,协调并监督机要通信独立作业系统和生产组织方式的落实。
    负责昌吉州社会监督员管理,组织开展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社会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