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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车管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办理延边州机动车的各项登记、检验、核发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等业务工作。
负责对延边州社会资源自建考场的考试工作进行安排、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及程序受理、审核延边州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受理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二、三的考试预约并按规定的内容及标准组织考试,驾驶证制作、核发、补领、换领、注销、年度检验等日常业务工作。
及时向延边州社会宣传车管工作。

下属机构

  • 档案管理岗 保管好延边州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与牌证管理岗核对发牌发证数量防止空白证件流失。
    因涉嫌延边州走私、盗抢、抢劫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或其他业务需要出具核对车辆档案的证明或车辆档案有关内容的复印件。
    做好延边州档案室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 牌证管理岗 受理延边州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核发延边州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回收、销毁废旧牌证。
    保管好延边州相关业务印章、机动车号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
  • 车辆管理科 负责延边州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及考核工作。
    负责延边州机动车辆的审验、维修、保养工作及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和建档工作。
    负责协调处理延边州交通事故及违反交通规章行为。
    负责延边州车管所聘用驾驶员的技术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