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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莱芜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标准化工作;按省局授权组织制订地方农业标准规范;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依法行使国家监察职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章、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监督监察。
根据分级管理分工,组织产品质量重大事故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依法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游乐设施和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质量监督工作。

下属机构

  • 质量科 协助执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承担莱芜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组织协调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的专项整治;
    拟定莱芜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 计量科 承办省局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依法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开展能源资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对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推行工业、服务业计量现代化管理制度;
  • 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莱芜质量技术监督局高耗能承压类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按规定权限负责莱芜质量技术监督局本地区承压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组织调查承压类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按规定权限负责莱芜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以及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按规定权限负责莱芜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经营、使用、改造、修理、检验检测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