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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质监局

承办广安质监局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广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受理质量投诉举报,承办市质监局交办的案件、举报投诉处理的有关事宜;根据开县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广安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承担广安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监察责任,受市质监局委托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和部分行政许可的受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销售、租赁、检验检测等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按规定权限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负责广安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实施日常监督,对认证、认证咨询和认证培训活动实施监督,负责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

下属机构

  • 食品科 通报广安食品质量监督信息。
    负责处理广安食品质量的纠纷和投诉举报。
    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广安场准入制度。
    开展广安食品生产企业的年审、巡查、回访、换证等日常监管工作。
  • 质量科 监督管理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依法实施对广安内的检测技术机构计量认证的日常监督。协助上级部门开展认证认可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认证认可工作的法律法规。推动和指导广安企事业单位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
    组织推行广安农业标准化、信息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负责广安的代码、条码管理。
    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广安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企业执行标准的登记工作。
  • 特监(计量))科 指导广安企业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管理,帮扶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
    依法对广安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计量器具以及商品量等实施计量监督,规范计量行为。组织实施强制计量检定。受理计量投诉,调解计量纠纷。
    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按照广安质监局的统一规划建立本辖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处理特种设备的投诉举报。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完成广安各类专项、综合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