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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质监局

负责本溪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提高本溪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承担本溪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组织实施质量振兴规划、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和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建立质量分析制度,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业产品许可证的监督和管理,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本溪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初审检测机构提出的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计划,监督检测机构完成监督抽查计划情况,负责质量监督后处理工作,向本溪质监局上报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信息,根据市质监局发出的预警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受理质量仲裁检验申请,协助产品质量鉴定,负责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工作,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承担本溪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配合市质监局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通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本溪质监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会务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编制和实施本溪质监局发展计划,执行上级下达的各种计划。负责统计工作。
    负责本溪质监局的财务预决算,统一管理财务经费。负责财务票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罚没物品的处理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溪质监局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工资及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
  • 特监(计量))科 负责管本溪辖区域内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及电梯、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协助本溪质监局对特种设备实行证照管理。参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检验检测、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负责或参与本溪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有关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有关法律法规。
    处理特种设备的投诉举报。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完成本溪各类专项、综合统计报表。
  • 质量科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地方质量振兴规划和名牌战略实施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对本溪企业争创名牌产品进行培育、推荐、审核。
    负责本溪质量指标的考核、统计、上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生产许可证、准产证)监督、查处工作。负责管理质量协会工作。
    负责提出本溪产品质量监督计划,报市局批准并组织实施。监督验收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查处工作。负责联系本溪质监局受理产品质量鉴定、质量仲裁检验。负责受理质量投诉、调解质量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