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财政局
依法负责盐津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负责资产评估的有关管理工作。
承办盐津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制定盐津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盐津县国库业务,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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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科
代编年度盐津县预决算草案,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
指导、监督盐津县财政收支平衡工作。
承担本级财力管理,拟订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
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提出盐津县财政发展战略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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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科
统一管理盐津县财政及本级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
承担盐津县国债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
承担拟订盐津县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
研究和推行盐津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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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税政科
承担盐津县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盐津县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参与起草盐津县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
研究提出盐津县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以及关税、进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