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财政局
负责制定河东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的管理。
负责组织起草河东区有关税收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关税政策的相关研究工作。
承办河东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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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科
承担拟订河东区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
研究和推行河东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
承担河东区国债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
统一管理河东区财政及本级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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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科
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提出河东区财政发展战略和政策。
贯彻执行省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河东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承担河东区财政与省财政结算、对市(区)财政总决算的批复工作。
承担河东区市直部门预算的综合审核、批复、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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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拟订河东区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本级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参与监管河东区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承担河东区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
承担河东区交通、交警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