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财政局
负责组织起草东区有关税收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关税政策的相关研究工作。
拟订东区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工作。
承办东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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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科
贯彻执行省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东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承担东区财政与省财政结算、对市(区)财政总决算的批复工作。
承担东区市直部门预算的综合审核、批复、调整工作。
承担本级财力管理,拟订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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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参与监管东区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承担东区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
承担东区交通、交警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承担国土、海域、矿产、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收入和东区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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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税政科
承担东区税收政策调查研究有关工作。
研究提出东区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以及关税、进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议。
承担东区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东区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