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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财政局

承担延平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延平区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负责制定延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的管理。
研究建立延平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负责延平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负责彩票资金管理和彩票市场监管的有关工作。

下属机构

  • 综合科 承担延平区罚没财物收入管理工作。
    参与监管延平区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拟订延平区彩票管理制度,承担彩票收益分配和市场监管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延平区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章制度。
  • 预算科 承担延平区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贯彻执行省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延平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代编年度延平区预决算草案,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
    指导、监督延平区财政收支平衡工作。
  • 国库科 分析延平区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延平区财政总决算。
    统一管理延平区财政及本级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
    承担延平区国债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
    承担拟订延平区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