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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财政局

组织制定灵丘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灵丘县国库业务,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灵丘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灵丘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拟订灵丘县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工作。
负责管理灵丘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下属机构

  • 国库科 承担灵丘县国债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
    研究和推行灵丘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
    承担拟订灵丘县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
    承担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统一管理本级财政资金账户。
  • 法规税政科 承担灵丘县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研究提出灵丘县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以及关税、进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议。
    参与起草灵丘县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
    承担灵丘县税收政策调查研究有关工作。
  • 综合科 承担国土、海域、矿产、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收入和灵丘县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
    承担灵丘县交通、交警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拟订灵丘县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本级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承担灵丘县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